資通安全管理政策
01 目的
為維護薪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所屬資訊資產之機密性、完整性及可用性,並符合相關法規要求,保障客戶、合作夥伴及公司內部資訊安全,使其免於遭受內、外部蓄意或意外之威脅。本公司整合各層級部門資通安全目標,建立整體資通安全政策如下:
1.1 保護本公司業務活動資訊,避免未經授權存取,確保資訊機密性。
1.2 保護本公司業務活動資訊,避免未經授權修改,確保資訊之正確性與完整性。
1.3 建立業務持續運作機制,確保本公司營運不中斷,維持資訊與服務可用性。
1.4 確保本公司各項業務執行符合相關法規及契約要求,達成法規遵循性。
1.5 提升全體同仁資通安全意識,降低資訊安全風險與營運衝擊。
02 適用範圍
本政策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、委外服務廠商、合作夥伴及訪客,皆應遵循本政策及相關資通安全管理規範。
為避免因人為疏失、蓄意行為、系統弱點或天然災害等因素,導致資料不當使用、洩漏、竄改或毀損,進而造成公司營運風險與損害,本公司透過下列制度文件與管理程序推動資通安全管理:
並依循以下管理程序執行:
2.1 資通安全政策訂定與評估(資通安全政策、資通安全目標管理程序書、組織全景分析程序書)
2.2 資通安全組織管理(資通安全組織管理程序書)
2.3 人員資通安全管理與教育訓練(人力資源安全管理程序書)
2.4 資訊資產分類與控管(資訊資產管理程序書)
2.5 資料安全管控(資料安全管理程序書)
2.6 風險識別與控管(資通安全風險管理程序書)
2.7 存取控制與帳號密碼管理(存取管制與密碼管理程序書)
2.8 實體與環境安全(實體與環境安全管理程序書)
2.9 作業安全管理(作業安全管理程序書)
2.10 網路安全管理(網路安全管理程序書)
2.11 系統開發與維護安全(系統發展與維護管理程序書)
2.12 供應商服務與關係管理(供應商關係管理程序書)
2.13 資通安全事件應變與處理(資通安全威脅情資與事件管理程序書)
2.14 業務持續營運管理(業務持續管理程序書)
2.15 法規遵循與政策符合性(法規遵循管理程序書)
03 權責
為確保資通安全政策有效落實,本公司權責分工如下:
3.1 本公司設置「資通安全委員會」,由高階主管指派資通安全主管,負責統籌資安政策、計畫推動、資源配置及管理審查。
3.2 資通安全委員會下設「資通安全工作小組」,由資安主管指派管理代表,負責:
3.3 各部門應遵循資通安全工作小組所訂定之相關規範與管理要求。
3.4 本公司員工、外部連線使用者及合作廠商,皆須遵守本公司資通安全政策及相關規定。
3.5 若有危及資通安全之行為,將依相關法規及公司規定辦理,必要時追究民事、刑事及相關損害賠償責任。
04 名詞定義
4.1 資通安全:確保資訊與通訊之機密性、完整性與可用性,並涵蓋鑑別性、可歸責性、不可否認性與可靠性等特性。
4.2 機密性:資訊不得被未經授權之個人、實體或系統取得或揭露。
4.3 可用性:授權使用者於需要時,可正常存取與使用資訊及系統。
4.4 完整性:確保資訊內容之正確性與完整性,不被未經授權修改。
4.5 鑑別性:確認使用者、設備或系統身分之正確性。
4.6 不可否認性:確保已發生之行為、操作或交易不可被否認。
4.7 可歸責性:能追蹤並確認資訊行為責任歸屬。
4.8 可靠性:確保系統與資訊處理結果之穩定與一致性。
05 作業說明
5.1 審查
本政策應至少每年檢討一次,以符合最新法規要求、客戶需求及資通科技發展趨勢,確保制度之適切性與有效性。
5.2 實施
5.2.1 配合資通安全委員會定期會議,進行政策與執行成效之管理審查。
5.2.2 每年依「資通安全目標管理程序書」,透過量測與評估機制檢視資安目標執行情形,並進行持續改善。
5.2.3 每年依「組織全景分析程序書」,進行內外部環境分析,掌握影響資安管理系統之關鍵議題及利害關係人需求。
5.2.4 定期審查「適用性聲明書」,確認資安控制措施之適用範圍與合理性。
5.2.5 本政策經資通安全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公告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